日前,黨中央印發(fā)新修訂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問責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距2016年7月《條例》實施剛滿3年,為何要啟動修訂?新修訂《條例》有何亮點?記者就此采訪了《條例》起草組有關負責同志。
堅持和加強黨對問責工作的統(tǒng)一領導,進一步壓實各級黨組織開展問責工作的政治責任
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,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歷史性成就,黨風政風明顯好轉(zhuǎn),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鞏固發(fā)展。2016年7月實施的《條例》為黨的問責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,推動失責必問、問責必嚴成為常態(tài),發(fā)揮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作用。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(yè)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,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激勵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,黨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