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的決定
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的決定
發(fā)布日期:2026-01-16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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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部

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的決定(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6年第1號)

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的決定已于2026年1月9日經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部長劉偉

2026年1月14日

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的決定

交通運輸部決定對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》(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6號)作如下修改:

一、在第十七條第一款中的“實際載貨(客)量”后增加“水面以上高度”。

二、將第十八條第二款修改為:“軍事運輸船、客運班輪、載運重點急運物資的船舶、執(zhí)行公務或者搶險救災任務的船舶等優(yōu)先過閘?!?br />
三、刪去第十九條第三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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